第一章 意外合租
我叫林越,四十一岁,在一家全国性大公司干到经理职位。说实话,年轻时候瞎折腾,没把学历搞上去,现在想往上爬,只能靠这些上市公司给的机会。去年总部震荡,我算是被调到一个偏远小城市,当个新成立分公司的头儿。
这小城市叫清水,说实话,听名字就感觉那地方鸟都不拉屎。我刚去那会儿,连家都没安定下来,就在公司附近找了个酒店住。年轻人居多,酒店大堂人声鼎沸,我这把年纪住酒店总归不自在,住了一周,我就决定自己搬出来。
转悠了两天,花小钱租了个老旧小区的房子。地方是真便宜,就是离市中心有点远,周边也没什么像样的店铺。房东是个老太太,看我一个人租,还挺客气,说屋里家当不多,就给我留了把备用钥匙。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,我心里直犯嘀咕,这清水市,真能搞出点名堂来?
收拾房子的时候,遇到个年轻人帮忙。小年轻手脚麻利,见多识广,我不说,他也能把家里那些老物件说得头头是道。我看他人老实,手脚又勤快,就随口问他要不要租房子。年轻人叫陈默,刚毕业两年,在市里一家不大不小的广告公司当策划助理。听我说条件就差了点,他居然没犹豫,当场就答应了。
说实话,我心里有点不踏实。这年头,年轻人哪个不是自个儿蹦跶惯了?不过,也 enlargement房子毕竟小,添置点东西也费劲。-debugging房子毕竟小,添置点东西也费劲。
陈默这人,确实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。 他手脚勤快点,碗筷能自己洗,脏衣服也能自己收。关键是,他这人嘴甜。 我这个人,年纪大了,就喜欢别人夸我。这小子,总能找到点合适的词儿。比如上次我随口说他做的红烧肉不错,他就立马 ευχαριστώ,还补上一句:“林哥,这红烧肉得有秘方,下次教教我,我给女朋友做。”当时我心里就有点不是滋味。哪有刚认识就提女朋友的?不过他后续没多提,我也不好说什么。
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下去。我人前风光,人后清苦。公司里那些老油条,背着我跟别人说我空降来,下面没根基,得靠年轻人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