简介
《美食家从种田开始》:厌倦了都市的喧嚣,林默回到乡下,捡起锄头开启种田生活。他不仅种地,还改良作物,研究烹饪,从柴火灶到现代化厨房,用一双巧手做出天下美味。看一个普通人如何把种田变成事业,用美食征服四方。
小说内容
“这地,得松松土,不然种子怎么使劲长?”林默蹲在田埂上,指甲不自觉地掐进湿润的泥土里。他刚从城里回来,手里攥着最后三个窝窝头,味道早就忘了,捏着就硬得硌牙。
旁边,老支书叼着烟卷,吧嗒吧嗒抽着:“年轻人,回乡种地?城里不好混啊?”
“支书,城里有啥好的。”林默嘴角撇了撇,“天天人挤人,空气里都是汽车尾气。这地虽然土,但踏实。”他卷起袖子,抄起那把磨得锃亮的锄头,试了试手感,“这玩意儿,可比鼠标键盘有劲多了。”
老支书哑然,眼角的皱纹笑成了花:“那行吧,年轻人有干劲是好事。不过别光知道埋头苦干,这年头,得靠脑子。”
林默嘿嘿一笑,没接话。他心里跟明镜似的——光会种地?那成农民了,他想的是怎么种出别人种不出好吃的地。
当天傍晚,林默把那把锄头扛上肩,步行三个小时回了村。他爸留下的老宅还破破烂烂,屋顶瓦片塌了几块,院子角落的菜畦里杂草疯长。
“爸呢?”林默进门就喊,屋里没人应。
灶台蒙着厚灰,灶膛里还有半截烧剩下的秸秆。林默叹了口气,先柴刀把灰扫个干净,然后点燃柴火。火苗噼里啪啦往上窜,他倒了一瓢冷水,溅在火上,黑烟顿时消散不少。舀出ーァ瓢米,放进那个掉了瓷的破铁锅,架上朽了的木架,开始生火。
米是村里杂粮铺买来的糙米,他特意挑了颜色最饱满的。灶膛里添了两根晒干的玉米秆,火势渐渐旺了。锅里米咕嘟咕嘟冒着泡,热气氤氲中,一股米香开始弥漫。
林默不急着揭盖子,围着灶台转了两圈。他从屋里翻出一个锈迹斑斑的铁锅,架在灶上烧水,倒了两勺茉莉花茶,盖子一掀,清香扑鼻。水烧开后,又从柴房拖出几根干柴,烧起一小堆篝火。
就在这时,邻村的王婶子提着个布袋走过来,边走边念叨:“哎哟,林默回来啦?可算有人看着这老宅子了。你爸……唉,前年走了。”
“多谢王婶子挂心。”林默接过她手里的玉米面馍馍,麻利地放在柴火边烤热。
“年轻人,有出息,回乡种地好啊。”王婶子坐到门槛上,掏出个搪瓷缸子,“尝尝我刚摘的野菊花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