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内容
“我靠,这破地方是哪?”
一醒来,我就发现自己躺在一张……呃,挺破旧的行军床上。鼻子里塞着卫生纸,头还有点晕。我动了动手指,刺啦一声,手背被纸划破了,领导!这年头都流行搞卫生纸降维打击了吗?
我猛地坐起来,环顾四周。这好像是个小破屋,墙上糊着发黄的报纸,地上扔着几个啤酒瓶。窗外透进来的光线有点刺眼,我习惯性地抬手挡了挡。
然而,下一秒我就傻眼了。
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。
那不是我的手。我的手是能拿起毛笔,能拂开琴弦,能托起青瓷茶杯,能被无数珍宝研究所的专家鉴定过的手。可现在,它变成了一双……肉嘟嘟、带着婴儿肥、连指甲缝都透着泥垢的小手!
这什么情况?
我颤抖着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,咸涩的。我记得我原本在故宫里睡觉啊,后来被一群考古爱好者挖出来,折腾了半天,最后不是被送去国家博物馆,就是被某个富商买去做装饰摆件,再不济也该在各种展览会上亮相,受人瞻仰啊。怎么一转眼,就成了这副模样?
“咦?你在说什么梦话呢?小宝,别吵,大清早的吵死了。”一个穿着背心、叼着烟、嘴里还嘟囔着什么的城市大喇叭嗓门在我耳边响起。
我猛地转头,就看到一个留着锅盖头、戴着墨镜(虽然外面一点光都没有)、腰上还别着个扳手的大个子男人正瞪着眼睛看我。
那眼神……咋说呢,有点凶,但仔细一看,又有点恍惚,好像在说“这小子哪儿来的?怎么穿着我的睡衣?”
我心里咯噔一下。
完蛋了。
这新身体的主人,看着年纪不大,顶多十来岁,名叫小宝,是个半大的野孩子,家里是附近社区有名的老光棍,就他一个独苗,整天游手好闲,还特能惹事。我,一个堂堂国宝,居然附身在一个这种家庭背景的小屁孩身上?
这叫什么事儿啊?
我揉了揉发胀的脑袋,试图理清思路。穿越就穿越呗,好歹是个dataType一致,还能认得彼此的。可这……我附身在一个活生生的现代小屁孩身上?还附在这个家里特乱的底层小混混身上?不对啊,这怎么看怎么不靠谱啊!
我刚想仔细研究下这具身体,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熟悉的脚步声。








